該公告中要求,各利害關系方應自2005年4月28日起的28個工作日內到墨西哥經濟部國際貿易慣例總局索取并填寫調查問卷﹛根据墨西哥﹛出口產品反傾銷應訴規定﹛,凡在調查期內出口上述產品到墨西哥的均為涉案企業,涉案企業應積极應訴,以維護我國的海外市場及企業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