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申請企業:
根据國家認監委﹛關于標准修訂時強制性產品認証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認科聯[2005] 18號)的有關要求,為保証強制性產品認証制度的有效實施,規范強制性產品認証依据用標准修訂轉換期的認証活動,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強制性產品認証依据用標准修訂后,自標准實施之日起,按照修訂后的新版標准實施認証﹛
2.在新版標准發布后﹛正式實施前的轉換期,可根据申請人的意愿,按老版標准或新版標准實施認証﹛
3.對已經按老版標准獲証的產品,應在新版標准正式實施后﹛下一次跟蹤檢查之前,完成按新版標准的產品确認工作,換發新的認証証書﹛在下一次跟蹤檢查日期后未取得新的認証証書的,原認証証書自動失效﹛
4.對于新版標准實施前已經出厂﹛投放市場并且已經不再生產的獲証產品,無需按新版標准重新進行确認和換發新的認証証書﹛
我中心已經開始受理音視頻產品﹛IT產品﹛通訊產品﹛部分家電產品﹛電焊机產品﹛及照明電器等產品新版標准的換証工作﹛上述不同產品的標准換版內容,請查看CQC网站﹛重要通知﹛欄目﹛
中國質量認証中心
200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