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貨物貿易協議﹛即將于今年7月1日開始實施,中國与東盟之間7000余种貨物陸續削減關稅﹛現在离﹛貨物貿易協議﹛開始實施僅有3個多月時間,各有關方面應盡快了解和掌握﹛貨物貿易協議﹛,以便在CAFTA建設中爭取主動,贏得先机﹛ ﹛﹛﹛貨物貿易協議﹛的實施,意味著:我國的產品和服務可在零關稅﹛免配額以及其他市場准入條件進一步改善的情況下,順暢地進入東盟國家市場,有助于我國企業擴大出口;同時東盟國家的產品也可以順暢地進入中國﹛有助于實現國際市場多元化,拓寬出口渠道,分散市場風險;我國企業可以降低進口東盟的原材料﹛零部件和設備的成本;市場的擴大和延伸,有助于吸引外資,承接國際產業轉移﹛
﹛﹛按照﹛貨物貿易協議﹛規定,納入關稅削減或取消計划的稅目分正常類和敏感類貨物來削減或取消各自的稅率﹛其中,列入正常稅目的關稅削減和取消按有關時間表進行:
﹛﹛其一,被每一締約方自愿列入正常類稅目的,分別根据有關減讓表削減和取消各自的實施最惠國稅率﹛
﹛﹛其二,作為根据上述減讓表削減或取消實施最惠國稅率承諾的一部分,每一締約方承諾根据下列門檻進一步進行關稅的削減和取消:
﹛﹛一﹛東盟老6國和中國:
﹛﹛(1)在2005年7月1日將正常類稅目中40%的稅目的關稅削減到0-5%﹛
﹛﹛(2)在2007年7月1日將正常類稅目中60%的稅目的關稅削減到0-5%﹛
﹛﹛(3)在2010年1月1日取消所有正常類稅目中的關稅,不超過150個稅目享有不遲于2012年1月1日取消關稅的靈活性﹛
﹛﹛(4)在2012年1月1日取消所有正常類稅目中的關稅﹛
﹛﹛二﹛東盟新成員(柬埔寨﹛老撾﹛緬甸﹛越南):
﹛﹛(1)在2009年1月1日(對越南)﹛2010年1月1日(對老撾﹛緬甸)﹛2012年1月1日(對柬埔寨)將正常類稅目中50%的稅目的關稅削減到0-5%﹛
﹛﹛(2)柬埔寨﹛老撾﹛緬甸應不遲于2013年1月1日取消正常類稅目中40%的稅目的關稅﹛
﹛﹛(3)對于越南:正常類中不遲于2013年1月1日取消的稅目比例應不遲于2004年12月31日确定﹛
﹛﹛(4)在2015年1月1日取消所有正常類稅目中的關稅﹛
﹛﹛(5)在2018年1月1日取消所有正常類稅目中的關稅﹛
﹛﹛我國對泰國出口橙汁的關稅為60%,按降稅安排,2005年7月1日將降為20%,而2007年1月1日則削減為12%,到2010年1月1日為零關稅﹛我國此前對泰國沒有出口橙汁的記錄,關稅的逐步下調對我國向泰國出口橙汁是一大利好﹛我國對印度尼西亞出口的汽車零件,現在的關稅為15%,2007年1月1日則削減為8%,到2009年1月1日為5%,到2012年1月1日為零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