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來自歐盟食品安全管理局的消息,為了降低食品生產和銷售過程中的各种風險,并且加強食品追溯性管理的實施,歐盟要求:自2005年起,對于任何出現在食品生產和銷售過程中的安全問題,食品生產企業都被強制要求及時向相關行政執法部門進行通報﹛此項新規定已經通過審議并且被正式寫入歐盟法規(EC/178/2002,2002年1月頒布)之中(詳見法規第14-20條款)﹛此規定自2005年1月起生效﹛ ﹛﹛新規定指出:對于任何食品及飼料產品因食品安全問題被撤出市場的行為,其生產企業都需要向當地相關行政執法部門進行通報,以此來加強相關部門對食品風險預警系統的管理﹛
﹛﹛日前,英國食品標准管理局(FSA)就此項新規定做出了積极的響應,并為食品和飼料生產企業建立了快速通報渠道以提升食品風險預警管理的效率﹛英國食品標准管理局(FSA)稱:"對于那些從市場上撤出的產品,其生產企業不僅要將此次撤出市場的信息向行政執法部門進行通報,并且食品原產地信息及任何与此食品相關的信息都需要通報;對于出現問題的進口產品,企業則需要向相關口岸安全与衛生部門通報﹛"
﹛﹛目前,歐盟主要采用食品及飼料快速風險預警系統(RASFF)來收集源自所有成員國的相關信息﹛但是与最初于1979年建立的系統不同的是,現在的食品及飼料快速風險預警系統將"風險預警"和"信息"進行了區分:"風險預警"主要內容是与食品安全緊密相關的信息,如產品從市場的撤回行為等;而"信息"則是人們通常所泛指的相關信息﹛食品及飼料快速風險預警系統(RASFF)的工作人員解釋說:"風險預警"信息需要我們對那些存在于食品中的風險采取緊急措施,并且阻止這些存在問題的產品進入市場;而對于那些僅需要進行"信息"通報的產品,它們是被允許進入市場的﹛
﹛﹛隨著新規定的出台,食品生產企業已經別無選擇,他們必須遵守這些嚴格的監管規定以确保整個食品鏈的安全﹛因此,中國的出口企業也應該充分關注此項新規定,并提高自身產品的質量,盡量降低可能出現的各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