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通訊社首爾2月23日電 從明年1月起,對于排量在1500cc以下汽車每升燃料平均行駛距离少于12.4公里,或排量超過1500cc每升燃料平均行駛距离少于9.6公里的汽車,將對其制造企業下達技術整改通知﹛ ﹛﹛對進口汽車則從2010年1月起适用這一燃料消耗量限值制度﹛
﹛﹛韓國產業資源部23日表示,最近,規章制度改革委員會通過了由于与進口汽車公司協商而一直推遲實施的﹛平均能源消耗效率制度(AFE)﹛,因此將在下月中公布包含上述內容的﹛關于汽車能源消耗效率及等級標注的規定﹛,并從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行﹛
﹛﹛液化石油气(LPG)汽車和輕型車沒有被列入平均燃料消耗量限值制度的實施對象,但對燃料使用量高的輕型車則將采取對各個制造企業的汽車銷量進行積分的方式,替代普通汽車燃料使用量不足的部分﹛
﹛﹛標准平均燃料使用量在每升8.5公里的進口車,將從2010年1月起開始适用該規定﹛但最近美國方要求在規定中標明在實行前一年(2009年)的下半年對制度重新進行研究,因此就此問題正在与美方協商﹛
﹛﹛產資部一位負責人表示:﹛實施該制度的目的在于,在汽車擁有數量增加的情況下,改善每年下降的汽車燃料使用量并倡導節能﹛在解決進口汽車問題之后,最晚將在下月公布新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