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俄聯邦海關署官方网站消息俄聯邦海關署署長A.E.熱里霍夫日前簽署了﹛關于實施俄聯邦海關法典第359條的命令﹛,以加強對進口日用品的海關監管﹛ ﹛﹛該命令稱,目前俄海關通關過程中,存在不同种類或品名的商品包裝成一件,但未指明其中商品的确切信息的情況,這种通關方式導致海關查驗困難,為不實報關﹛低值報關﹛未經認証和假冒商品入境創造了條件﹛為保証海關監管力度,要求各海關机构嚴格執行俄聯邦海關法典第359條第2款,即在查驗包裝成一件且未標明其中的不同商品的貨物時應:
﹛﹛1﹛要求出示有關包裝清單﹛明細表或其他商業和運輸文件,以証明其中商品的品种﹛數量﹛商標;
﹛﹛2﹛如不能提供上述文件或海關認為存在風險,則要求對貨物擁有全權的人員把貨物按不同品种和(或)品名分為單獨包裝﹛查驗期限可根据分開包裝所需時間而延長;3﹛所提交文件為外文文本時,按海關法典第72條之規定辦理﹛
﹛﹛該命令自2005年1月15日起生效﹛
﹛﹛俄海關署网站公布的消息中還表示,上述﹛包貨﹛通關方式多在自東南亞﹛中國﹛土耳其及部分歐盟國家進口商品過程中采用,俄海關采取有關措施并非針對商品生產國或供貨商,而是為了杜絕俄對外經濟活動參与者惡意逃避繳納關稅,規范對自東南亞﹛中國和土耳其進口日用品的管理,在俄市場上為本國和外國企業創造公平的競爭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