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1日開始,我國對出口的部分服裝加征出口關稅﹛一段時間來,宁波海關經常接到企業的咨詢電話,詢問一些特殊貿易情況下出口的服裝是否需要繳納關稅﹛事實上,以下几种情況下出口的服裝不須繳納稅款﹛
﹛﹛一是經海關批准暫時出境的服裝﹛主要是指在展覽會﹛交易會中展示或者使用以及在文化﹛体育交流活動中使用的服裝﹛目前,我國企業參加境外展銷會的情況日益增多,一些文化部門出境演出也十分頻繁﹛對于此類服裝,如在出境時繳納保証金或者提供其他擔保的,可以暫不繳納關稅,但應自出境之日起6個月內复運進境﹛
﹛﹛二是因殘損﹛短少﹛品質不良或者規格不符的原因,由出口服裝的發貨人﹛承運人或者保險公司免費補償或者更換的相同服裝﹛被免費更換的原出口貨物不退運進境的,海關將按照規定重新征收關稅﹛
﹛﹛三是無商業价值的廣告品和貨樣﹛隨著對外貿易的發展,國內服裝外貿企業對外提供貨樣的情況也日益頻繁,根据關稅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于屬于無商業价值的廣告品和貨樣的服裝,不須征稅﹛
﹛﹛四是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進口服裝自進口之日起1年內原狀复運出境的,不征收出口關稅﹛
﹛﹛另外,關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一票出口服裝,不需征收出口關稅﹛
﹛﹛宁波海關還提醒企業,可以通過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海關總署2004年第44號公告及海關總署令第124號等文件規定來了解特殊貿易方式下出口服裝的征稅政策,必要的時候也可以向海關咨詢,以免由于不熟悉相關規定而影響貨物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