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加稅收,扼制消費,俄聯邦國家海關委員會和俄聯邦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文告,規定從1993年2月1日起,對部分進口商品開征增值稅,對某些特定商品還開征消費稅﹛ 一﹛增值稅
增值稅的稅率統一規定為貨值的20%﹛免征進口稅的商品一律免征增值稅,主要有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儿童用品和某些技術設備等﹛外國駐俄聯邦外交使團和代表机构進口的物品免征關稅的增值稅﹛
二﹛ 消費稅
消費稅只涉及6類37种商品,主要有酒類﹛香煙﹛服裝﹛汽車﹛輪胎﹛地毯﹛珠寶等﹛消費稅的稅率根据商品品种不同拉開檔次,共有12檔(征收消費稅的進口商品承受的稅賦表詳見附錄4)﹛
增值稅和消費稅的開征,抑制了進口猛增的拋頭﹛某些商品進口稅并不高,但加上增值稅,成本大為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