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共和國報﹛25日報道,歐委會決定將從今年2月1日起對從中國進口的部分鞋類實行預防性監督﹛据立陶宛經濟部貿易司外貿處官員的解釋,擬在歐盟銷售中國鞋的立進口商需向立經濟部領取預防性監督文件(IPD)﹛立經濟部將在收到進口商的申請之日后5個工作日內,按照進口商申請的數量免費發放預防性監督文件﹛ 立官員強調,實行該程序不是為控制中國鞋的進口數量,而是為掌握進口情況并進行統計,因此領取IPD不存在任何限制﹛預防性監督文件有效期為6個月,應向進口商辦理報關手續的海關出示﹛其實行期限最晚至2006年1月31日﹛据悉,實行IPD的目的是跟蹤歐盟國家進口中國鞋的情況,如發現明顯的增加,立即采取經濟措施調控,避免衝擊歐盟各國的相關工業﹛
另据立陶宛最大的中國鞋進口商VP MARKET公司的主管人員介紹,今年以來中國鞋的銷售情況沒有明顯變化,銷售速度和數量都和以前一樣,而且應季的中國商品都需提前定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