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海關綜合信息資訊>國際貿易>結算風險>[本文BIG5]2007年最新中國海關稅率稅則查詢表
制單結匯
中國海關綜合信息資訊网-海關通關報關咨詢/進出口統計數据關稅查詢
﹛﹛一﹛制作出口單据

A.匯票

國際貿易中,主要使用的是跟單匯票,作為出口方要求付款的憑証﹛制作匯票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出票條款﹛信用証名下的匯票,應填寫出票條款﹛包括:開証行名稱,信用証號碼和開証日期﹛

匯票金額﹛托收項下匯票金額應与發票一致﹛若采用部分托收﹛部分信用証方式結算,則兩張匯票金額各按規定填寫,兩者之和等于發票金額﹛信用証項下的匯票,若信用証沒有規定,則應与發票金額一致﹛若信用証規定匯票金額為發票的百分之几,則按規定填寫﹛這一做法,通常用于以含佣价向中間商報价,發票按含佣价制作,開証行在付款時代扣佣金的情況﹛

付款人名稱﹛托收方式的匯票,付款人為買方﹛信用証方式下,以信用証開証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為付款人﹛若信用証未加說明,則以開証行為付款人﹛

收款人名稱﹛匯票的收款人應是銀行﹛信用証方式下,收款人通常為議付行;托收方式下,收款人可以是托收行,均作成指示式抬頭﹛托收中也可將出口方寫成收款人(已收匯票),然后由收款人作委托收款背書給托收行﹛

B.商業發票﹛

商業發票(CommercialInvoice)是出口商開立的發貨价目清單,是裝運貨物的總說明﹛發票全面反映了合同內容﹛

發票的主要作用是供進口商憑以收貨﹛支付貨款和進出口商記賬﹛報關納稅的憑据﹛在不用匯票的情況下(如付款信用証﹛即期付款交單),發票代替匯票作為付款的依据﹛

發票沒有統一的格式,其內容應符合合同規定,在以信用証方式結算時,還應与信用証的規定嚴格相符﹛發票是全套貨運單据的中心,其他單据均參照發票內容繕制,因而制作不僅要求正确無誤,還應排列規范,整洁美觀﹛

制作內容及注意事項如下:

出口商名稱﹛發票頂端必須有出口商名稱﹛地址﹛電傳﹛傳真和電話號碼,其中出口商名稱和地址應与信用証一致﹛

發票名稱﹛在出口商名稱下,應注明"發票"(CormercialInvoice或Invoice)字樣﹛

發票抬頭人﹛通常為國外進口商﹛在信用証方式時,除非另有規定,應為開証申請人﹛

發票號碼,合同號碼,信用証號碼及開票日期﹛發票號碼由出口商自行按順序編制﹛合同號碼和信用証號碼應与信用証所列的一致,如信用証無此要求,亦應列明﹛開票日期不應与運單日期相距太遠,但必須在信用証交單期和有效期之內﹛

裝運地和目的地﹛應与信用証所列一致,目的地應明确具体,若有重名,應寫明國別﹛

運輸標志(嗟頭)﹛凡來証有指定嗟頭的,按來証制作﹛如無規定,由托運人自行制定﹛以集裝箱方式裝運,可以集裝箱號和封印號碼取代﹛運輸單据和保險單上的嗟頭,應与發票一致﹛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數量和件數﹛關于貨物的描述應符合合同要求,還必須和信用証所用文字完全一致﹛如用列明重量,應列明總的毛重和淨重﹛

單价和總值﹛單价和總值必須准确計算,与數量之間不可有矛盾,應列明价格條件(貿易術語),總值不可超過信用証金額的超值發票,銀行可以接受,也有權拒收﹛

附加証明﹛大致有以下几种:(l)加注費用清單:運費﹛保險費和FOB价;(2)注明特定號碼,如進口許可証號﹛布魯塞爾稅則號;(3)注明原料來源地的証明文句﹛

出單人名稱﹛發票由出口商出具,在信用証方式下,必須是受益人﹛"'UCP500"規定,商業發票可以只標明出單人名稱而不加簽署﹛如需簽字,來証中應明确規定,如SignedCommercialInvoice﹛

C.運輸單据

運輸單据因不同貿易方式而异﹛有海運提單﹛海運單﹛航空運單﹛鐵路運單﹛貨物承運收据及多式聯運單据等﹛

我國外貿運輸方式以海運為主﹛這里著重介紹海運提單BillofLading的繕制及注意事項﹛

托運人(Shipper)﹛一般即為出口商,也即信用証的受益人,如果開証申請人為了貿易上的需要,在信用証內規定作成第三者提單也可照辦,例如請貨運代理做托運人﹛

收貨人(consignee)﹛該欄又稱提單抬頭﹛應嚴格按信用証規定制作﹛如以托收方式結算﹛則一般做成指示式抬頭﹛即寫成"Toorder"或"TotheorderofxxX"字樣﹛不可做成以買方為抬頭的記名提單或以買方為指示人的提單以免過早轉移物權﹛

通知人(NotifyParty)﹛這是貨物到達目的港時船方發送到貨通知的對象,通常為進口方或其代理人﹛但無論如何,應按信用証規定填寫﹛如果信用証沒有規定,則正本提單以不填為宜,但副本提單中仍應將進口方名稱地址填明,以便承運人通知﹛

提單號碼(B/Lno.)﹛提單上必須注明編號,以便核查,該號碼与裝貨單(又稱大副收据)或(集裝箱)場站收据的號碼是一致的﹛沒有編號的提單無效﹛

船名及航次(NameofVessel;VoyNo)﹛填列所裝船舶及航次﹛如中途轉船,只填寫第一程船名航次﹛

裝運港(PortofLoading)和卸貨港(PortofDischarge)﹛應填寫具体港口名稱﹛卸貨港如不同國家有重名,則應加注國名﹛卸貨港如采取選擇港方式,應全部列明﹛如倫敦/鹿特丹/漢堡選卸,則在卸貨港欄中填上"optionLondon/Rotterdam/Hamburg",收貨人必須在船舶到達第一卸貨港前在船公司規定時間內通知船方卸貨港,否則船方可在其中任意一港卸貨﹛選擇港最多不得超過三個,且應在同一航線上,運費按最高者計收,如中途轉船,卸貨港即填寫轉船港名稱,而目的港應填入"最終目的地"(FinalDestination)欄內﹛也可在卸貨港內填上目的港,同時注明在XX港轉船"(W/TatXX)﹛

嗟頭﹛与發票所列一致﹛

包裝件數和种類(NumberandKindofPackages)与貨物描述(DescriptionofGoods)﹛按實際情況列明﹛一張提單有几种不同包裝應分別列明,托盤和集裝箱也可作為包裝填列﹛裸裝有捆﹛件,散裝貨應注明"Inbulk"﹛貨物名稱允許使用貨物統稱﹛但不得与信用証中貨物的描述有抵触﹛危險品應寫清化學名稱,注明國際海上危險品運輸規則號碼(IMCOCODEPAGE),聯合國危規號碼(UNCODENO),危險品等級(CLASSNO)﹛冷藏貨物注明所要求的溫度﹛

毛重和尺碼(GrossWeight&Measurement)﹛除信用証另有規定外,重量以千克或公吨為單位,体積以立方米為計算單位﹛

運費和費用(Freight&Charges)﹛本欄只填運費支付情況,CFR和CIF條件成交,應填寫運費預付(FreightPrePaid),FOB條件成交,一般填寫運費到付(FreightCollect),除非買方委托發貨人代付運費﹛程租船一般只寫明"ASARRANGED"(按照約定)﹛如信用証另有規定,按信用証規定填寫﹛

正本提單份數(NumberoforiginalBs/L)﹛按信用証規定簽發,并分別用大小寫數字填寫,如"(2)TW"﹛信用証中僅規定"全套"(Fullset),習慣做兩份正本,但一份正本亦可視為全套﹛

提單日期和簽發地點﹛除備運提單外,提單日期均為裝貨完畢日期,不能遲于信用証規定的裝運期﹛提單簽發地點按裝運地填列﹛如果船期晚于規定裝運期,要求船方同意以擔保函換取較早日期提單,這就是"倒簽提單"(AntidatedB/L);貨未裝上船就要求船方出具已裝船提單,這就是"預借提單"(AdvancedB/L),這种做法系國際航運界陋習,一旦暴露,可能造成對方索賠以至拒收而導致巨大損失﹛

簽署﹛按"UCP500"規定,海運提單表面應注明承運人名稱,并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船長或其代理人簽署﹛簽署人亦須表明其身份﹛若為代理人簽署,尚須表明被代理一方的名稱和身份﹛

其他﹛信用証要求在提單上加注的內容﹛如信用証規定"每份單据上均應顯示信用証號碼"﹛"提單需提供貿促會証明"等﹛必須按信用証規定處理﹛

D.保險單

保險單(InsurancePolicy/Certification)是保險人与被保險人之間訂立的保險合同的憑証﹛是被保險人索賠﹛保險人理賠的依据,在CIF或CIP合同中,出口商在向銀行或進口商收款時,提交符合銷售合同及/或信用証規定的保險單据是出口商必不可少的義務﹛

保險單主要內容如下:

保險人及保險公司﹛

保險單編號﹛

被保險人,即投保人﹛在CIF或CIP條件下,出口貨物由出口商申請投保,在信用証沒有特別規定的前提下,信用証受益人為被保險人﹛并加空白背書,以轉讓保險權益﹛

標記﹛指運輸標志應和提單﹛發票及其他單据上的標記一致﹛通常在標記欄內注明"按XX號發票"(asperInvoiceNo.XXX)﹛

包裝及數量﹛應与發票內容相一致﹛

保險貨物名稱﹛可參照商業發票中描述的商品名稱填制﹛也可填貨物的統稱﹛信用証有時要求所有單据都要顯示出信用証號碼,則可在本欄空白處表示﹛

保險金額﹛按信用証規定金額投保,若信用証未規定,則按CIF或CIP价格的110%投保﹛

保費及資率﹛保費及資率一般沒有必要在保險單上表示﹛該欄僅填"ASARRANGED"﹛但來証如果要求標明保費及費率時,則應打上具体數字及費率﹛

裝載運輸工具﹛海運貨物應填寫船名和航次﹛如果需在中途轉船,如投保時已确定二程船名,則把二程船名也填上﹛如二程船名未能預知,則在第一程船名后加注"and/orsteamers"﹛

開航日期﹛起運地和目的地.開航日期繕?quot;asperB/L"(見提單),地點參照提單填寫﹛

承保險別﹛本欄是保險單的核心內容﹛它主要規定了保險公司對該批貨物承保的責任范圍,也是被保險人在貨物遭到損失后,确定是否屬保險公司責任的根据﹛本欄應按投保資料繕制,并要嚴格符合信用証條款的要求﹛

賠付地點和賠付代理人﹛一般為保險公司在目的地或就近地區的代理人﹛

保險單簽發日期和地點﹛保險單的出單日期不遲于提單或其他貨運單据簽發日期,以表示貨物在裝運前已辦理保險﹛

保險公司簽章﹛

E.原產地証明

原產地証明(CertificateofOrgin)是用以証明貨物原產地或制造地,是進口國海關計征稅率的依据﹛我國出口商品所使用的產地証主要有以下几种:

普通產地証﹛用以証明貨物的生產國別,進口國海關憑以核定應征收的稅率﹛在我國,普通產地証可由出口商自行簽發,或由進出口商品檢驗局簽發,或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簽發﹛實際業務中,應根据買賣合同或信用証的規定,提交相應的產地証﹛在繕制產地証時,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原產地規則﹛及其他規定辦理﹛

普惠制產地証(GSPCertfficateoforigin)﹛目前給予我國普惠制待遇的有澳大利亞﹛新西蘭﹛日本﹛加拿大﹛挪威﹛瑞士﹛俄羅斯及歐盟15國,以及部分東歐國家﹛凡是向給惠國出口受惠商品,均須提供普惠制產地証,才能被受關稅減免的优惠,所以不管來証是否要求提供這种產地証,我出口商均應主動提交﹛普惠制產地証的書面格式名稱為格式A(FormA)﹛但對新西蘭還須提供格式59A(Form59A),對澳大利亞不用任何格式,只須在商業發票上加注有關聲明文句﹛在我國,普惠制產地証由進出口商品檢驗局簽發﹛

紡織品產地証(CertificateoforiginTextileproduct)﹛對歐盟國家出口紡織品,需提交該產地証﹛該証是進口國海關控制配額的依据﹛在我國,該証由地方外經貿委(廳)頒發﹛GSP產地証是取得關稅优惠,而紡織品產地証是取得配額?証明﹛對歐盟出口有關產品時,需同時提交兩种產地証﹛

對美國出口的原產地聲明書﹛凡屬對美國出口的配額商品,如紡織品等,應由出口商填寫原產地聲明書﹛有三种格式(l)格式A:單一國家聲明書(SingleCountryDeclaration),聲明商品產地只有一個國家(2)格式B:多國家產地聲明書(MultipleCountryDeclaration),聲明商品的原材料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生產的;(3)格式C:非多种纖卜鬧燈飛 魘椋慘喑品穸ㄉ 魘椋沐egativeDeclaration),凡紡織品的主要价值或主要重量屬于麻或絲的原料或含羊毛量不超過17%,則可填用此格式,以說明該類商品為非配額產品﹛

F.檢驗証書

國際貿易中檢驗証書(InspectionCertification)种類很多,分別用以証明貨物的品質﹛數量﹛重量和衛生條件等方面的情況﹛檢驗証書一般由國家指定的檢驗机构出具,也可根据不同情況,由出口企業或生產企業自行出具﹛應注意出証机构檢驗貨物名稱和檢驗項目必須符合信用証的規定﹛還須注意檢驗証書的有效期﹛一般貨物為60天,新鮮果蔬類為2-3個星期,出口貨物務必在有效期內出運,如超過期限,應重新報驗﹛

G.包裝單据

包裝單据(PackingDocument)是指一切記載或描述商品包裝种類和規格情況的單据,是商業發票的補充說明﹛主要有裝箱(PackingList)﹛重量單(WeightList)﹛尺碼單(MeasurementList)﹛

H.其他單証

其他單証按不同交易情況,由合同或信用証規定,常見的有:寄單証明(Beneficiary'sCertificateforDespatchofDocuments)﹛寄樣証明(Beneficiary'sCertificateforDesPatchofShipmentSample)﹛郵局收据(PostReceipt)﹛快速收据(CourierReceipt)﹛裝運通知(ShippingAdvice)以及有關運輸和費用方面的証明﹛

2交單結匯

A.交單

交單是指出口商(信用証受益人)在規定時間內向銀行提交信用証規定的全套單据,這些單据經銀行審核,根据信用証條款不同付匯方式,由銀行辦理結匯﹛

交單應注意三點:其一是單据的种類和份數与信用証的規定相符,其二是單据內容正确,包括所用文字与信用証一致,其三是交單時間必須在信用証規定的交單期和有效期之內﹛

交單方式有兩种:一种是兩次交單或稱預審交單,在運輸單据簽發前,先將其他已備妥的單据交銀行預審,發現問題及時更正,待貨物裝運后收到運輸單据,可以當天議付并對外寄單﹛另一种是一次交單,即在全套單据收齊后一次性送交銀行,此時貨已發運﹛銀行審單后若發現不符點需要退單修改,耗費時日,容易造成逾期而影響收匯安全﹛因而出口企業宜与銀行密切配合,采用兩次交單方式,加速收匯﹛

B.結匯

信用証項下的出口單据經銀行審核無誤后,銀行接信用証規定的付匯條件,將外匯結付給出口企業﹛我國出口業務中,大多使用議付信用証,也有少量使用付款信用証和承兌信用証的﹛主要結匯方式如下:

議付信用証﹛議付又稱出口押匯﹛議付押匯收取單据作為質押﹛按匯票或發票面值,扣除從議付日起到估計收到開証行或償付行票款之日的利息,將貨款先行墊付給出口商(信用証受益人)﹛議付是可以追索的﹛如開証行拒付,議付行可向出口商追還已墊付之貨款﹛

議付信用証中規定,開証行對議付行承擔到期承兌和付款的責任,"UCP5OO"規定,銀行如僅僅審核單据而不支付价款不构成議付﹛

我國銀行對于議付信用証的出口結匯方式,除上述出口押匯外,還采用另外兩种:一是收妥結匯,即收到單据后不敘做押匯,將單据寄交開証行,待開証行將貨款划給議付行后再向出口商結匯;另一种是定期結匯,即收到單据后,在一定期限內向出口商結匯,此期限為估計索匯時間﹛因此上述兩种方式,對議付銀行來說,都是先收后付,但按"UCP5OO"規定,銀行不能取得議付行資格,只能算是代收行﹛

付款信用証﹛付款信用証通常不用匯票,在業務中使用的即期付款信用証中,國外開証行指定出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為付款行,受益人徑直向付款行交單﹛付款行付款時不扣除匯程利息﹛付款是不可追索的﹛顯然在信用証方式中,這是對出口商最為有利的一种﹛

承兌信用証﹛承兌信用証的受益人開出遠期匯票,通過國內代收行向開証行或開証行指定的銀行提示,經其承兌后交單﹛已得到銀行承兌的匯票可到期收款,也可貼現﹛

若國內代收行愿意敘做出口押匯(議付),則出口商也可立即收到貨款,但此時該銀行僅以匯票的合法持票人向開証行要求付款,不具有開証行所邀請的議付行的身份﹛

3單証不一致時出口商可采取的措施

在出口業務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單据不符,即單据存在不符點,而受益人又因時間條件的限制,無法在規定期限內更正,則有下列處理方法:

憑保議付﹛受益人出具保証書承認單据瑕疵,聲明如開証行拒付,由受益人償還議付行所墊付款項和費用,同時電請開証人授權開証行付款﹛

表提﹛議付行把不符點開列在寄單函上,征求開征行意見,由開証行接洽申請人是否同意付款﹛接到肯定答复后議付行即行議付﹛如申請人不予接受,開証行退單,議付行照樣退單給受益人﹛

電提﹛議付行暫不向開証行寄單﹛而是用電傳和傳典通知開証行單据不符點﹛如開証行同意付款,再行議付并寄單,若不同意,受益人可及早收回單据,設法改正﹛

有証托收﹛單据有嚴重不符點,或信用証有效期已過,已無法利用手上的信用証,只能委托銀行在向開証行寄單函中注明"信用証項下單据作托收處理",作為區別,稱為"有証托收"﹛而一般的托收,則稱為"無証托收"﹛由于申請人已因單証不符而不同意接受,故有証托收往往遭到拒付,實是一种不得已而為之的方式﹛

*上篇文章: 審証﹛改証和催証
*下篇文章: 變形票据的三种形式
  其他相關文章
  • 阿根廷對華染料﹛顏料及制品發起反傾銷調查
  • 前七月河北進出口總值超200億美元 增速居十強首位
  • 1-7月重慶外貿進出口57億美元 同比增長45%
  • 1-7月河北省進出口總值超200億美元
  • 廣東口岸上半年塑料原料進口量下降
  • 7月份我國生絲出口量環比增長兩成
  • 1-7月中國電器電子產品出口1900億美元
  • 2008年上半年福建省塑料鞋出口价升量降
  • 2008年上半年廣西對印尼進口貿易增長逾4倍
  • 烏克蘭對自我國進口鋼纜﹛鋼絲繩等征收最終反傾銷稅
  •   海關進出口統計數据
  • 殺真菌劑 進出口統計數据/關稅稅率及相關文章查詢
  • 也門共和國進出口統計數据
  • 金屬礦砂及金屬廢料進出口統計數据
  • 保稅區倉儲轉口貨物出口商品統計數据
  • 大連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進出口統計數据
  • 北京海關進出口統計數据
  • 海南海口保稅區進出口統計數据
  • 通斷保護電路裝置及零件出口海關統計數据
  • 電器及電子設備進口海關統計數据
  • 車輛及其零附件,但鐵道車輛除外進出口統計數据
  •   鏈接導航
    免費入住中國進出口企業黃頁
    化工行業進出口化工商品海關編碼歸類
    2007年最新海關關稅稅率稅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