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和國家相關產業政策,自1月1日起,我國進口汽車政策將有四個方面的變化,包括取消進口配額管理﹛進一步降低進口關稅﹛取消進口汽車保稅和實行品牌銷售﹛
﹛﹛ 按照承諾,2005年1月1日起,我國將取消實行了20年的汽車進口配額管理﹛配額管理取消后,在我國汽車產業國際競爭力仍然較弱的情形下,為有效監測汽車進口情況,營造規范﹛有序的國內汽車市場,商務部決定自明年起,對汽車產品施行自動進口許可管理﹛實行了多年的進口汽車審批制改為自動登記制﹛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日前宣布,從2005提1月1日起,將汽車進口關稅下調至30%,這是加入世貿組織后國家第四次下調汽車進口關稅﹛根据承諾,我國將在2006年7月1日前將汽車進口關稅降至25%﹛目前我國3升以下和3升以上的進口汽車關稅稅率分別是34.2%和37.6%﹛明年1月1日統一降到30%,2006年1月1日再降到28%,2006年7月1日降到25%的目標稅率﹛
﹛﹛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并于今年6月1日實施的﹛汽車產業發展政策﹛,取消了實行多年的進口汽車保稅政策﹛從2005年起,所有進口口岸保稅區不得存放以進入國內市場為目的的汽車﹛取消汽車保稅業務后,進口汽車一到口岸就必須納稅報關﹛
﹛﹛根据﹛汽車產業發展政策﹛的有關規定和即將出台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中對汽車品牌銷售所作的規定,商務部﹛汽車產品自動進口許可証簽發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申請進口汽車用于銷售的,需提交汽車品牌經銷授權証明材料﹛﹛從明年起,只有得到國外汽車厂家授權的企業才有資格進口和銷售進口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