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复審的調查期為2005年1月1日至10月30日﹛凡在此期間對澳出口上述產品的中國企業均應積极應訴,以維護我海外市場﹛應訴企業須于2006年1月27日前向澳海關遞交有關材料﹛
﹛﹛澳方于1992年對我上述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并征稅,經兩次日落复審后,此措施一直沿用至今﹛
﹛﹛請涉案企業做好應訴准備,并盡快与我會公平貿易部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