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方便企業納稅,保障稅收安全,按照海關總署的統一部署,廈門海關定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實行進出口企業稅費网上支付的銀行擔保制度﹛同時,取消目前實行的﹛征稅貨物信任放行﹛管理辦法﹛這一制度實施后,企業在通關環節無需再為納稅而往返海關﹛銀行和公司,在第一時間就能提取貨物,大大縮短通關時間,減少滯港費﹛倉儲費等貿易成本,提高流動資金的使用率﹛ ﹛﹛廈門海關表示,選擇网上支付銀行擔保方式繳納稅費的納稅義務人,應是現行网上支付企業,并應向銀行申請擔保﹛納稅義務人向海關辦理擔保備案手續時,應提交備案申請和銀行擔保文書,至少在擔保文書生效前5日向廈門海關關稅處進行网上支付銀行擔保業務的備案﹛納稅義務人在某一海關只能辦理一份擔保的備案手續﹛目前,已經海關認可可提供网上支付擔保的有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和招商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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