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財務省計划在2006年的一般國會上提出法律修改案,修改有關海關業務的一系列法律,加強對侵權商品的取締力度﹛值得注目的是,將首次禁止假冒﹛盜版知名商標等知識產權侵權產品的出口以及在日本海關裝卸轉運﹛日本政府期待通過加強對侵權商品的監視,能夠切斷假冒商品的國際流通网﹛
﹛﹛此前日本海關雖然禁止侵權商品進口,但對其出口和通過日本轉運他國的問題上沒有像美國﹛歐盟﹛韓國﹛香港等實施取締,缺乏明确的管理規定,事實上采取了默認態度﹛有報道指出,有不法商販在中國生產假冒的﹛日本制﹛商品,在日本的港口卸船轉運,冒充日本商品轉賣第三國﹛雖然繳納一定的裝卸費用,但日本實際上成為非法行為的溫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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