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1﹛加工貿易企業因故無法出口加工成品﹛退運進口料件,或在出口合同履行完畢后無法對邊角料﹛剩余料件﹛殘次品﹛副產品或受災保稅貨物作內銷補稅或退運處理;
2﹛放棄的貨物不得是國家禁止或限制進口的廢物﹛不得對環境造成污染;
3﹛來料加工貨物的放棄需經物權所有人同意﹛
二﹛申請時應提交的文件:
1﹛加工貿易登記手冊;
2﹛經營企業放棄加工貿易貨物的書面申請;
3﹛經營企業擬放棄加工貿易貨物的清單;
4﹛經營企業填寫的﹛加工貿易企業放棄加工貿易貨物交接單﹛;
5﹛來料加工貨物的物權所有人同意放棄該批貨物的証明;
6﹛海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証明文件和材料﹛
三﹛辦理程序:
1﹛材料受理
申請人向海關遞交材料﹛海關受理后進行初審﹛
2﹛海關審核
海關根据審核企業資料是否齊備,是否符合國家和海關的有關規定﹛
3﹛核發聯系單
海關審核同意做出准予放棄加工貿易貨物決定后,在﹛加工貿易企業放棄加工貿易貨物交接單﹛簽注意見,企業憑以將擬放棄貨物運至海關指定倉庫﹛
四﹛審批時限:
自出具﹛受理通知書﹛起二十個工作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