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台灣媒体報道,台﹛財政部﹛台北關稅局昨日表示,根据台﹛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新修正的規定,即日起入出境旅客及隨交通工具服務的人員,可攜帶人民幣額度由6000元提高到2万元,而攜帶人民幣超過2万元入境者,應自動向海關申報﹛ ﹛﹛ 据悉,入境超額部分由海關代管,出境時可領回攜帶出境,至于出境者,其超額部分不得攜出,應由隨行親友帶回或委托航空公司代為保管﹛另外,人民幣額度不計入外幣限額之內﹛ ﹛﹛去年3月1日,台﹛財政部﹛曾規定入出境旅客及隨交通工具服務的人員,每人攜帶的人民幣限額為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