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8月5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投票決定對原產于中國和印度的對氨基苯磺酸進行反傾銷全面日落复審﹛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29214224﹛29214220﹛29214270﹛ 1991年10月10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于中國的對氨基苯磺酸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1992年7月6日,美國商務部對此案作出終裁:對所有中國公司征收19.14%﹛85.29%的反傾銷稅;1999年10月1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于中國和印度的對氨基苯磺酸進行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复審;2000年2月8日,美國商務部對此案作出終裁:繼續對中國公司按原稅率征收反傾銷稅;2005年5月2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和印度的對氨基苯磺酸進行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复審﹛根据美國的法律,在發布進行日落复審公告后的95日內,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決定是否進行全面日落复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