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將近一年時間后,記者昨天從商務部了解到,商務部日前公布了核 酸類食品添加劑反傾銷調查的初裁決定,認定原產于日本﹛韓國的進口核 酸類食品添加劑存在傾銷﹛國內相關產業遭受了實質損害,同時傾銷和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并決定對該產品采取保証金形式的臨時反傾銷措施﹛ 被調查產品核 酸類食品添加劑是一种食品添加劑,用于味精﹛雞精﹛醬油等調味品中以提高鮮度﹛調查机關綜合分析后,決定自8月4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日本﹛韓國的核 酸類食品添加劑時,應依据初裁決定所确定的各公司傾銷幅度向中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証金,其中對日韓公司征收的保証金比率分別為:日本所有公司144%;韓國公司:大象株式會社25%,其他韓國公司144%﹛
据了解,2004年9月13日,商務部正式收到廣東肇慶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中國核 酸類食品添加劑產業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請求對原產于日本和韓國的進口核 酸類食品添加劑進行反傾銷調查﹛商務部于2004年11月12日發布立案公告,決定對原產于日本﹛韓國的進口核 酸類食品添加劑進行反傾銷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