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8月1日起,我國內地對原產于台灣地區的15种鮮水果實施零關稅﹛日前,天津市有關部門對進口台灣零關稅水果通關制定了几項新規定﹛一是申報進口享受零關稅的台灣地區水果時,除按照海關總署2004年第34號公告規定執行外,報關單﹛隨附單据﹛欄﹛优惠貿易協定代碼﹛要填報﹛06﹛﹛二是需提供經海關總署認可的﹛8月1日后簽發的能夠証明水果原產于台灣地區的產地証明文件,台灣地區簽發水果產地証明文件的有關机构和民間組織包括﹛台灣省商業會﹛﹛台北市商業會﹛等﹛三是享受零關稅的台灣地區水果應符合相應運輸要求﹛据統計,今年上半年天津口岸進口上述15种台灣水果价值30126美元,原關稅稅率為10%至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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