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TA協定自1993年開始實施以來,得到各成員國的普遍支持和配合﹛新加坡從2001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CEPT項下從東盟其他國家進口商品的關稅,其他成員國基本按照協定中的關稅減免計划原定的時間表執行﹛到2000年,已有平均85%列入CEPT計划的東盟商品實現了關稅削減目標﹛東盟初始六國將85%的商品稅號列入IL表,已有20701個商品稅號即相當于IL表中38%的商品實現了區域內零關稅,東盟CEPT平均關稅水平由1993年AFTA倡議之初的12.76%降到4.43%﹛到2001年的8年間,CEPT協定的時間表根据形勢的變化經歷了數次修訂: ﹛﹛1994年9月,在泰國清邁召開的第26屆東盟經濟部長會議簽署了3個重要的決議:(一)縮短原定的CEPT協定的時間表,由原來的15年縮短為10年,即到2003年東盟要實現區域內的貿易自由化(東盟初始6國);(二)將原來暫不降低關稅(TEL表)的商品轉入降低關稅表(IL表)中,每年至少20%,即到2000年1月1日TEL表中的所有商品都要轉入IL表中;(三)將非加工農產品列入CEPT計划,但考慮到其敏感性,它的自由化程度將与CEPT時間表有所區別﹛
﹛﹛1995年﹛1996年和1999年,越南﹛老撾﹛緬(甸)﹛柬(埔寨)相繼加入東盟,使東盟成員國增加至10個,同時也加劇了區域內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形成了新﹛老東盟成員兩個發展階梯﹛而几乎与此同時爆發的金融危机使東盟許多國家經濟遭受重創,复蘇緩于東亞其他國家和地區﹛東盟成員國希望通過加快AFTA進程,早日實現區域貿易自由化和經濟一体化,以刺激本國經濟發展,擺脫危机﹛鑒于上述情況,1998年12月在越南河內召開的第6屆東盟首腦會議延用APEC茂物會議的思路,按雙時間表作出了加快東盟經濟融合步伐的戰略決策﹛會議通過了﹛2020年遠景目標﹛,并制定了相應的﹛河內行動計划﹛(HPA):(一)最大限度地擴充到2000年關稅商品降到0-5%的CEPT計划中的商品稅號(越2003年,老﹛緬2005年);(二)最大限度地擴充到2000年關稅商品降到零的CEPT計划中的商品稅號(越2006年,老﹛緬2008年);(三)擴大CEPT計划中IL表的商品范圍,同時縮小TEL表和其他敏感商品的范圍﹛其他還包括:到2000年實施東盟統一關稅術語;到2000年執行WVA規定;到2003年做到對進口前商品的分類規則達到國家及區域統一水平;到2000年啟動東盟海關培訓网絡;到2003年實施相互協助的區域指南,促使東盟各國制定与促進自由貿易相适應的海關法;加速海關改革,到2003年實現風險管理和進口后審計;統一產品標准,對优先類商品和規定類商品分別于2000年和2005年達到國際標准;為增加政府行為的透明度,到2003年建立信息交流机制,等等﹛
﹛﹛1999年11月,東盟第7屆首腦會議(馬尼拉)進一步推動了CEPT計划的進展,并對新舊成員的時間表作了更詳細的說明:(一)對IL表中的商品,東盟初始6國要在2002年把關稅降至0-5%水平(越2006年,老﹛緬2008年﹛柬2010年),到2001年,東盟有85%的商品即55680個稅號列入IL 表中;(二)所有TEL表中的商品將分階段地轉入IL表中,并最終達到0-5%關稅水平﹛東盟初始6國已從1996年1月1日開始逐年實施,新成員越﹛老﹛緬柬則分別從1998年﹛2001年和2003年開始實行﹛到2001年,東盟將只有13.4%即8660個商品稅號列入TEL表;(三)受保護的敏感商品(SL表)中的非加工農產品,其關稅水平也要降至0-5%,并取消數量限制和其他非關稅壁壘,這些措施將從2010年起在東盟初始6國實施,其他新成員則分別為越2013年﹛老緬2015年﹛柬2017年﹛到2001年,SL表中僅包括0.55%的東盟商品即360個商品稅號﹛另外,仍有829個稅號即相當于1.28%的東盟商品保留在不降低關稅表(GEL)中﹛
﹛﹛按計划,到2001年底,IL表中90%的東盟商品關稅將降到0-5%水平,到2002年擴大到表中的所有商品,而CEPT平均關稅水平將會繼續下調到2001年的3.96%和2002年的3.57%﹛東盟的目標是最終讓東盟初始6國和其他4個新成員分別于2010年和2015年取消所有商品的進口關稅(只允許少數敏感商品例外),真正實現一個統一的,貨物自由流動的東盟大市場﹛
注:東盟初始六國為印尼﹛馬來西亞﹛泰國﹛新加坡﹛菲律賓和文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