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貼補稅是對于直接或間接接受的任何獎金或貼補而征收的一种進口附加稅﹛ 征收的目的是要抵銷出口國對該出口商品所作補貼的鼓勵作用﹛根据關貿總協定有關反補貼稅的規定,如果某一締約國輸入另一締約國的產品直接或間接地得到出口國的獎金或津貼,并對進口國某項已建立的工業造成重大損害或重大威脅,或嚴重阻礙該國某一工業的建立,則可以對其征收反貼補稅﹛
總協定還規定貼補稅的征收不得超過﹛貼補數額﹛;對產品在原產國或輸出國所征的捐稅,在出口時退還或因出口而免稅的,進口國對這种退稅或免稅不得征收反貼補稅;對于受到貼補的商品,進口國不得同時對它既征收反傾銷稅又征收反貼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