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謂公証鑒定業務,是指商檢机构根据對外貿易關系人或者外國檢驗机构的委托,辦理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并出具檢驗結果証明的業務﹛鑒定業務的內容包括商品的質量﹛數量﹛重量﹛包裝﹛海損鑒定﹛集裝箱檢驗﹛進口商品的殘損鑒定﹛出口商品的裝運技術鑒定﹛貨載衡量﹛產地鑒定﹛价值鑒定以及其它鑒定業務﹛在我國可以辦理鑒定業務的机构包括我國的國家商檢机构和商檢机构指定的檢驗机构,以及國家檢驗部門批准的其它檢驗机构,這些檢驗机构可以是官方的,也可以是非官方的﹛鑒定業務的申請人為對外貿易關系人,除了買方或賣方外,可以是運輸﹛保險﹛倉儲﹛裝卸等有關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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