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進口貿易,一般采用信用証支付方式﹛以這种方式成交,進口商必須在進口合同簽訂后,及時到銀行辦理信用証開証申請手續,以便國外客戶(賣方)及時收到信用証,履行合同交貨義務﹛
一﹛申請開立信用証的程序
進口商申請開立信用証的程序為:
1.遞交有關合同的副本及附件
進口商在向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証時,應向銀行遞交有關的進口合同副本及附件,如進口許可証﹛進口配額証(進口許可証及配額商品時)﹛某些部門的批文等﹛
2.填寫信用証開証申請書
進口商填寫銀行統一印制的信用証開証申請書,是進口商申請開立信用証過程中最重要的工作﹛它是開証銀行對外開立信用証的基礎和依据﹛進口商填寫開証申請書時,必須按合同條款規定,寫明對信用証的各項要求,內容須明确﹛完整,無詞意不清的記載﹛
3.交納押金和開証手續費
按國際慣例,進口人向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証,應向銀行交付一定比例的押金或其他擔保金﹛押金一般為信用証金額的百分之几到百分之几十,根据進口人的資信情況而定﹛我國開証行根据不同企業和交易情況,要求開証申請人繳付一定比例的人民幣保証金,然后開証﹛此外,銀行為進口商開証時,開証申請人(進口商)還必須按規定支付一定金額的開証手續費﹛
4.銀行開立信用証
開証行收到進口商的開証申請,立即對開証申請書的內容及其与合同的關系﹛開証申請人的資信狀況等進行審核,在确信可以接受開証申請人的申請并收到開証申請人提交的押金及開証手續費后,即向信用証受益人開出信用証,并將信用証正本寄交(有時使用電傳開証)受益人所在地分行或代理行(統稱通知行),由通知行將信用証通知受益人﹛
申請開立信用証的時間須按合同規定﹛合同沒有規定時,一般掌握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前一個月到一個半月左右﹛
二﹛開証申請書的填寫
業務中,進口商填寫的開証申請書,一式三份,一份留業務部門,一份留財會部門,一份交銀行,作為其開立信用証的依据﹛開証申請書,應以合同為依据,按合同各項規定和要求填寫﹛開証申請書的內容包括兩部分:
一是要求開立信用証的內容,也就是開証申請人按照買賣合同條款要求開証行在信用証上列明的條款,是開証行憑以向受益人或議付行付款的依据﹛
二是開証申請人對開証行的聲明或具結,用以明确雙方的責任﹛其主要內容是開証申請人承認開証行在其付清貨款贖單之前,對單据及單据所代表貨物有所有權;開証申請人保証單据到達后,如期付款贖單,否則,開証行有權沒收開証申請人所交付的押金和抵押品,作為開証申請人應付价金的一部分﹛
信用証開証申請書使用英文填寫,各地使用的信用証開証申請書格式雖有所不同,但其內容及填寫方法基本一致,現介紹如下:
1. 申請開証的時間(Date)﹛按實際申請開証時間填寫,一般合同規定交貨期前一個月﹛
2. 開証(傳遞)方式(by)﹛信用証開証(傳遞)的具体方式一般已經印好,需要那种方式在那种方式前划﹛V﹛或﹛﹛﹛即可﹛
3. 信用証性質﹛號碼﹛信用証性質如系不可撤銷已經印好,如系其他性質,如保兌的或可轉讓的必須寫上,信用証號碼,由開証行填寫﹛
4. 申請人(Applicant)﹛受益人(Beneficiary)﹛須按合同分別填寫出口商和進口商的詳細名稱﹛地址(包括電話﹛傳真﹛E-MAIL)﹛
5.通知行(Advising Bank)﹛開証行填寫﹛
6. 信用証有效期(Date of Expiry)﹛到期地點(Place of Expiry)﹛一般按合同填寫(有效期多為裝運期后15天,到期地點一般為議付行(出口商)所在地)﹛
7.金額(Amount)﹛分別用數字和文字二种形式表示(表明幣种),与合同金額一致﹛
8. 匯票條款(draft (s)﹛)﹛分別在匯票期限﹛受票人等選項前划﹛V﹛(﹛X﹛),并或填寫空白項目﹛如:available by your draft (s) drawn [ ] at sight/ [ V ] 60 DAYS AFTER SIGHT on[ V ] us/[ ] advising bank/[ ] applicant for 100 % of invoice value﹛
9.單据條款(accompanied by ﹛)﹛根据需要選擇A1至A9以及AA至AB中需隨匯票提供的單据,在單据名稱選項前划﹛V﹛(﹛X﹛),并在其后空白欄中填寫所需單据份數﹛選擇或填寫所需單据出單單位及或所出單据內容﹛如:[ V ] 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3 copies indicating Contract No. 12345 ﹛如需提供上述單据以外的單据,可選[ V ]Other documents 選項,并在該選項空白處填寫所需的其他單据名稱﹛份數以及其他要求﹛
10.貨物條款(Evidencing shipment of﹛)﹛按合同填寫貨物名稱﹛規格,同時按提示分別填寫貨物的包裝﹛价格﹛運輸標志等﹛
11.附加條款(Special instructions)﹛需要時,按印好的選項提示選填 ﹛
12.交單期限(Documents should be presented within )﹛一般填寫15天﹛
13.運輸條款(Shipment from﹛to﹛)﹛按合同填寫貨物裝運港﹛目的港﹛裝運期,并按合同選擇是否允許分批及或轉運﹛
14.其他:開戶銀行及賬號(Account No﹛with﹛)﹛按實際填寫﹛
三﹛修改信用証
當我方通過銀行開出信用証后,有時國外賣方會向我提出修改信用証要求,對此,我方須根据具体情況進行處理:
1.一般情況下應盡量避免修改信用証﹛修改信用証不僅會增加買方負擔的一筆可觀的銀行費用,還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合同的履行﹛如果賣方來電要求改証,但經我方仔細研究審核后認為對方的要求不合理,或根本就沒有修改的必要,可以拒絕﹛
2.必須改証時要按國際慣例辦事﹛如果對方提出的修改有合理而充分的理由,或提出由對方負擔相關的費用等補償措施,對我方不會造成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我方應同意改証,并按照國際上銀行業務的慣例具体辦理﹛
3.對方的改証請求与實際操作須符合國際慣例﹛申請改証的一方其申請手續和具体做法必須符合國際銀行業務中的慣例,否則我方可以拒絕﹛如要求修改的內容沒有一次性提出,對修改通知在超過合理時間后沒有提出不接受等,我方均可拒絕并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