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登記的一般程序:
1.﹛有關証件的送驗及登記表的領取
﹛﹛企業在取得有關部門批准其經營出口產品業務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登記証明后,應于30日內辦理出口企業退稅登記﹛
2.﹛退稅登記的申報和受理
企業領到"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后,即按登記表及有關要求填寫,加蓋企業公章和有關人員印章后,連同出口產品經營權批准文件﹛工商登記証明等証明資料一起報送稅務机關,稅務机關經審核無誤后,即受理登記﹛
3.﹛填發出口退稅登記証
﹛﹛稅務机關接到企業的正式申請,經審核無誤并按規定的程序批准后,核發給企業"出口退稅登記"
4.﹛出口退稅登記的變更或注銷
﹛﹛當企業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某些退稅政策發生變動時,應根据實際需要變更或注銷退稅登記﹛
二.出口退稅附送材料
1.﹛報關單﹛報關單是貨物進口或出口時進出口企業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以便海關憑此查驗和驗放而填具的單据﹛
2.﹛出口銷售發票﹛這是出口企業根据与出口購貨方簽訂的銷售合同填開的單証,是外商購貨的主要憑証,也是出口企業財會部門憑此記帳做出口產品銷售收入的依据﹛
3.﹛進貨發票﹛提供進貨發票主要是為了确定出口產品的供貨單位﹛產品名稱﹛計量單位﹛數量,是否是生產企業的銷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計算确定其進貨費用等﹛
4.﹛結匯水單或收匯通知書﹛
5.﹛屬于生產企業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產品,凡以到岸价CIF結算的,還應附送出口貨物運單和出口保險單﹛
6.﹛有進料加工复出口產品業務的企業,還應向稅務机關報送進口料﹛件的合同編號﹛日期﹛進口料件名稱﹛數量﹛复出口產品名稱,進料成本金額和實納各种稅金額等﹛
7.﹛產品征稅証明﹛
8.﹛出口收匯已核銷証明﹛
9.﹛与出口退稅有關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