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商務部以對原產于加拿大﹛韓國和美國的進口新聞紙所适用的反傾銷措施開始期終复審調查(附件1)﹛根据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的決定,在复審期間對原產于加拿大﹛韓國和美國的進口新聞紙繼續征收反傾銷稅,具体事項如下:一﹛自2003年7月10起,對原產于加拿大﹛韓國和美國的進口新聞紙(稅則號48010000﹛48026110﹛48026910,產品規格為每平方米重量45克﹛46克和48.8克等,寬度為781毫米﹛787毫米﹛762毫米﹛1562毫米等),繼續按照反傾銷稅稅率表(新聞紙)(附件2)所例的稅率征收反傾銷稅﹛
反傾銷稅的計算公式為:
反傾銷稅稅額=海關完稅价格﹛反傾銷稅稅率
進口環節增值稅稅額=(關稅完稅价格+關稅稅額+反傾銷稅額)﹛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
二﹛凡進口經營單位(收貨人或其代理人)申報進口新聞紙必須向海關提交原產地証明,如果原產地為加拿大﹛韓國和美國,還需提供原厂商發票﹛
對于進口經營單位申報進口新聞紙時不能提供原產地証明,且經查驗也無法确定貨物的原產地不是加拿大,韓國和美國的,海關按照附件2所列的其他加拿大公司适用的比率征收反傾銷稅;對于能夠确定貨物的原產地是加拿大﹛韓國和美國,但進口經營單位不能提供原厂商發票,且通過其他合法﹛有效的單証﹛証据也無法确定生產厂商的,海關按附件2所列的相應國家其他公司适用的比率征收反傾銷稅﹛
三﹛有關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新聞紙如何征收反傾銷稅等方面的問題,海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01年第9號)執行﹛
四﹛對于經海關檢驗歸入稅則號48010000﹛48026110﹛48026910項下的新聞紙,如企業認為其進口的貨物并非用于印刷報紙,刊物而不應适用反傾銷措施的,應向商務部提出申請,由商務部決定是否對其征收反傾銷稅﹛海關總署將根据商務部的決定通知有關海關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告(2003年第28﹛29號)```
﹛﹛﹛2﹛反傾銷稅稅率表(新聞紙)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 二 OO三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