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原產于韓國﹛日本的進口銅版紙征收反傾銷稅,征稅時間從2003年8月6日開始,期限為5年﹛根据商務部公告(2003年第35號),現就有關問題公告如下:﹛﹛一﹛﹛自2003年8月6日起,對申報進口的原產于韓國﹛﹛日本,商品編號為48101300.10﹛48101400.10﹛48101900.10的進口銅版紙,除按現行規定征收法定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外,還應區別不同的供貨厂商按照本公告所附反傾銷稅稅率表征收反傾銷稅﹛
﹛﹛反傾銷稅的計算公式為:
﹛﹛反傾銷稅稅額=海關完稅价格X反傾銷稅稅率
﹛﹛進口環節增值稅稅額=(關稅完稅价格+關稅稅額+反傾銷稅稅額)x節增值稅稅率
﹛﹛對征收反傾銷稅產品的描述如下:
﹛﹛名稱:銅版紙
英文名稱:Coated Art Paper(or Board),亦稱Coated Woodfree
种類:雙面銅版紙﹛單面銅版紙﹛亞光銅版紙﹛銅版卡
規格:卷筒﹛平板
克重范圍為70﹛350克/平方米
進口環
﹛﹛原材料:銅版紙由銅版紙原紙和涂料組成,銅版原紙是由漂白化學木漿(不含用机械或化學﹛机械方法制成的纖維或前述纖維不超過全部纖維重量的10%)﹛造紙填料(高岭土﹛碳酸鈣﹛滑石粉等)﹛增強劑﹛助留劑等原料,采用單層或雙層抄造工藝加工而成,涂料則主要包括高岭土﹛碳酸鈣﹛乳膠﹛涂布淀粉﹛分散劑﹛增白劑以及其他助劑﹛
﹛﹛制造工藝:銅版紙以銅版原紙為紙基,由涂布机用高岭土﹛碳酸鈣等涂料在銅版原紙雙面或單面進行涂布后,經過超級壓光机進一步的整飾和加工,复卷后再進行必要的分切和包裝﹛
﹛﹛二﹛凡進口經營單位(收貨人或其代理人)申報進口銅版紙必須向海關提交原產地証明,如果原產地為韓國和日本,還需提供原厂商發票﹛
﹛﹛對于進口經營單位申報進口銅版紙時不能提供原產地証明,且經查驗也無法确定貨物的原產地不是韓國和日本的,海關將按照附件2中所列的其他日本公司适用的稅率征收反傾銷稅;對于能夠确定貨物的原產地是韓國和日本,但進口經營單位不能提供原厂商發票的,海關將按照附件2中所列的相應國家其他公司适用的稅率征收反傾銷稅﹛
三﹛有關加工貿易保稅進口銅版紙如何征收反傾銷稅等方面的問題,海關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01年第9號)執行﹛
﹛﹛四﹛對于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之后進口原產于韓國和日本銅版紙已經繳納的現金保証金,按本公告确定的征收反傾銷稅的商品范圍和反傾銷稅稅率計征并轉為反傾銷稅,与之同時提供的進口環節增值稅現金保証金一并轉為進口環節增值稅﹛上述現金保証金超出按本公告附件2中所列稅率計算的反傾銷稅及相應的進口環節增值稅的部分,有關單位可自2003年8月6日起6個月內向征收地海關申請退還,不足部分,不再補征﹛
﹛﹛五﹛原產于美國的進口銅版紙,因調查期間進口量占同期總進口量不足3%,不采取反傾銷措施﹛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之后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銅版紙征收的現金保証金,有關單位可在2003年8月6日起6個月內向征收地海關申請退還,并應向海關提供有關書面單証和說明,如有關單位不能提供有關証据的,海關不予退還﹛
﹛﹛六﹛對于偽報原產國或偽造進口銅版紙原產地証明或原厂商發票的行為,海關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七﹛在對銅版紙征收反傾銷稅期間,出現相同或類似貨物而海關無法确定是否對其征收反傾銷稅時,有關企業應向商務部提出申請,由商務部商有關部門就有關問題作出裁定﹛海關將根据商務部的裁定執行﹛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告(2003年第35號)
銅版紙反傾銷稅稅率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二OO三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