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海關綜合信息資訊>反傾銷反補貼>[本文GB]2006年最新中國海關稅率稅則查詢表
申請反補貼調查應注意的問題
中國海關綜合信息資訊网-海關通關報關咨詢/進出口統計數据關稅查詢
﹛﹛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及反補貼條例﹛,參照國際慣例,如世界貿易組織1994年﹛補貼和反補貼措施協定﹛,中國政府主管机關在依法調查后如果認定: 原產于某一國或某几國的出口產品受到各該國政府的非法補貼, 而且其輸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的行為對中國國內生產同似產品*的國內產業造成法定損害, 則我國主管机關有權進行反補貼調查,實施反補貼措施,以消除補貼所造成的法定損害, 盡管目前中國的反傾銷及反補貼條例關于補貼和反補貼的規定過于原則,但是一旦該條例的修正完成后, 采取上述行動將有更為具体的依据和細則﹛

﹛從本質上講,補貼, 尤其是包括出口補貼在內的非法補貼, 是一种不公平的貿易行為,因為外國企業在受到政府財政補貼后, 企業自然要比在沒有補貼的情況下更具有競爭力, 出口售价很可能會低于于其產品正常价值的价格, 從而對國際貿易產生的扭曲作用﹛

﹛補貼對國際貿易產生的扭曲作用和負面影響,其形態一般有以下几种:

﹛(1) 補貼使得進口國生產同似產品的國內產業利益受到損害, 如甲國對某一類產品實施了出口補貼, 可能使生產同似產品的進口國-----乙國產業受到負面影響﹛這种損害, 是1994年GATT第六條意義上的損害, 与反傾銷協定意義上的損害

﹛(2) 補貼使補貼國以外的其他國家根据WTO (或其前身GATT) 中國同似產品產業根据WTO協定本應享受的國際貿易權益受到"抵銷或損傷"(nullification or impairment)﹛

如在乙國加入WTO之前,其出口產品已經世界市場占有一定的市場份額, 在該國加入WTO之后,由于根据最惠國條款享受了范圍更廣的關稅減讓优惠, 所上述市場比例提高到了一個更高的新水平, 并穩定在這一新水平上, 在甲國對与乙國的出口產品相同或相似的產品實施了出口補貼后, 乙國的市場份額急劇下降﹛在上述情形下, 可以說: 乙國根据WTO最惠國條款享受的貿易權益, 遭到了甲國出口補貼措施的"抵銷或損傷"(nullification or impairment)﹛

﹛(3) 對除了某一產品的補貼國或進口國以外的第三國的利益造成嚴重歧視(serious prejudice), 如乙國和丙國均對甲國的出口同一种產品, 而丙國市場份額一直較大, 乙國市場份額一直較小, 在乙國其出口產品實施了補貼措施后, 丙國在乙國的市場份額急劇下降﹛在這种情形之下, 我們可以說, 丙國在進口國的利益遭到了嚴重歧視﹛

﹛正因為如此, 世界貿易組織各成員國一致對非法補貼予以譴責并立法予以懲處﹛西方發達國家,以及一些發展中國家,均根据關貿總協定和世界貿易組織的有關規定,制訂了各自的國內立法,對受到補貼的產品進行反補貼調查,并在受到補貼的產品對進口國國內生產相似產品的產業造成法定損害時, 采取包括征收反補貼稅在內的反補貼措施﹛

﹛在中國逐步降低進口關稅﹛減少行政限制手段的情況下,反補貼措施作為世界貿易組織允許及國際通行的維護公平競爭的手段之一,也將成為中國政府可供選擇的貿易救濟手段之一﹛

不同的國內產業申請反補貼調查,應根据產業的情況﹛產品的范圍及受補貼產品的情況進行﹛根据我們的經驗和理解, 申請進行反補貼調查,應了解和注意以下几個問題:

﹛一﹛申請人的資格-------誰有權起訴?

﹛凡代表中國境內生產与進口產品相似的產品的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團体或其他机构(下稱申請人),均可以向中國政府部門提出反補貼調查的書面申請﹛

﹛二﹛ 國內產業的构成

﹛根据目前我國的﹛反傾銷及反補貼條例﹛, 國內產業系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有相似產品的生產商,或總生產量占全部國內相似產品生產量的(絕)大部分的生產商﹛但是,如果國內生產商与出口商或進口商有關聯,或其本身就是補貼產品的進口商,國內產業則可指其他的生產商﹛這就是說,判斷國內產業的標准有二,一种是在中國所有生產与進口產品相似的生產商;另一种是申請人的總生產量占全國同似產品生產量的大部分的生產商﹛

﹛關于何謂"申請人的總生產量占全國同似產品生產量的大部分的生產商", 目前條例的規定不甚明了﹛根据世界貿易組織1994年﹛補貼和反補貼措施協定﹛, 作為國內產業的全國性產業要符合兩個條件: (1) 支持申請的生產商的同似產品的總產量要占到全國該產品總產量的25%以上; 而且(2) 支持申請的生產商的同似產品的總產量要占到包括表示贊成或反對在內的﹛對發動反補貼調查發表意見生產商的總產量的50%以上﹛ 只有在上述條件同時具備的情況下, 才能代表進口國國內產業發動反補貼調查﹛

﹛三﹛何謂相似產品?

﹛同似產品(like products), 是相同或相似產品的簡稱, 是指与被控受補貼的產品同樣的產品或与被控受補貼產品各方面的特征十分相似的產品, 前者系指即在所有方面都与被控受補貼產品相似的產品(identical products)﹛ 后者系指即雖然在某些方面与被控受補貼產品不盡相同,但具有与該產品非常類似的特性的其他產品(similar products)﹛

﹛四﹛反補貼申請的主管部門

﹛反補貼調查系具有准司法特點的行政調查,反補貼措施屬于行政措施﹛盡管由于至今為止中國尚未出現一起反補貼調查的案件, 但是根据現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及反補貼條例﹛, 我國反補貼案件的主管机构將為: (1)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2)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3) 海關總署; (4)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受理; 以及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 具体而言,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和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共同行使立案權利;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會同海關總署負責就是否存在補貼及補貼金額多少的行使"補貼調查權和補貼裁決權";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會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就我國國內產業是否受到外國政府非法補貼之損害行使"損害調查權和損害裁決權"﹛至于是否采取臨時或最終反補貼措施, 則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行使決定權; 海關總署則行使具体的反補貼稅的征收權或其他反補貼措施的實施權﹛

﹛五﹛如何提起反補貼調查申請

﹛﹛在提起反補貼調查申請時,應做好以下几項工作:

﹛﹛1﹛申請人應委托代理人提出反補貼申請﹛所委托的代理人必須在中國合法登記注冊,而且對反補貼業務較為熟悉,對國家的經濟貿易政策較為了解﹛代理人一般應為中國注冊律師﹛

﹛﹛2﹛在中國國內相似產品的產量或產值中,申請人應占相當的部分﹛應提供有關數据資料和統計資料,說明申請人所占的份額﹛

﹛﹛3﹛所有的申請文件,包括申請書和附件,均應以中文書就﹛

﹛﹛4﹛提出申請的文件均應以書面印刷体的形式書就,要求至少一式五份﹛

﹛﹛5﹛將申請書郵寄或直接送達受理部門﹛

﹛六﹛反補貼申請書應具備的內容

﹛反調查申請書應包括下列証据:(1)即國外對我出口產品存在非法補貼行為;(2)損害,即國外對我出口的補貼產品對中國生產相似產品的產業造成了實質損害或實質損害之威脅,或實質阻礙某一國內產業的建立;(3)補貼与所主張的損害之間有因果關系﹛

﹛申請書應包括那些對申請人能合理獲得的下述材料:

﹛(一)利害關系方的情況

﹛﹛1﹛申請人及申請人所代表的我國國內生產厂商的名稱﹛地址﹛郵編﹛電話﹛傳真及聯系人,每個生產厂商在申請前3年每年相似產品的產量与產值﹛所占中國國內銷售市場的份額﹛

申請人應說明申請人的身份及申請人對國內類似產品生產价值和數量﹛如果書面申請是有代表國內產業的當事人提出的,申請應証明該申請是由代表了該產業的國內相似產品的全部已知生產商(或國內類似產品生產商協會)的要求提出的,并且盡可能地提供代表這些國內相似產品生產价值和數量的情況﹛

﹛﹛2﹛申請人代理人的名稱﹛地址﹛郵編﹛電話﹛傳真及聯系人申請人或其代表的國內相似產品生產厂商對代理人的授權証書﹛

﹛﹛3﹛受補貼產品的生產厂商﹛出口商的名稱﹛地址﹛郵編﹛電話及傳真﹛

受補貼產品所屬國家的名稱,或出口國或原產地國的名稱,每一個已知的出口商或外國生產者的身份以及已知的進口該產品者的名單﹛

﹛(二)受補貼產品的進口數量﹛价格情況

﹛﹛1﹛受補貼產品的名稱﹛种類﹛規格及對產品的具体描述和陳述,在中國關稅稅則中的序號﹛原產地和出口國﹛

﹛﹛2﹛受補貼進口產品在提出申請前3年內向中國出口的數量及金額﹛ 提供受補貼產品進口數量發展變化的材料,可以用于証明進口產品對國內市場相似產品价格影響以及對國內有關產業造成后續衝擊的程度,影響國內產業狀況的情況﹛

﹛﹛3﹛對受補貼產品在過去一年中實際支付或應予支付的進口价格﹛ 應提供受補貼產品出口价格的材料,或在适當時,受補貼產品在中國首次向第一個獨立買主轉售時的价格材料﹛

﹛﹛4﹛受補貼產品在個貿易環節發生的各項費用及金額情況﹛

﹛﹛5﹛受補貼產品在出口國或原產地國正常貿易渠道中用于消費的价格或生產成本﹛如無前述數据,則提供該產品到第三國的价格﹛

應提供受補貼產品在原產地國或出口國國內市場出售時的价格材料(或适當時,受補貼產品從原產地國合伙出口國向一個或多個第三國出售時的价格材料,或受補貼產品构成价格的材料)﹛

﹛﹛6﹛估算的受補貼產品的從价補貼金額﹛

﹛﹛原則上,補貼金額的計算方法由政府主管机關确定, 但申請人可以在申請書中依照接受補貼的厂商應政府補貼項目獲得的利益估算補貼金額﹛

﹛(三)國內產業受損害的情況和証据

﹛﹛國外生產商對我出口產品實施補貼,并不使中國政府當然地有權采取反補貼措施﹛只有在補貼對國內生產与進口產品相似產品的國內產業造成了法定損害時,才可以實施反補貼措施﹛這里的法定損害:与反補貼法中的損害具有同樣的含義﹛

﹛﹛証明國內產業受到的損害的証据,應包括以下內容:

﹛﹛1﹛國內產業損害的情況

﹛﹛(1) 關于受補貼進口產品的數量

﹛﹛申請人在申請書的損害部分, 一般首先應當指出受補貼進口產品的數量絕對數量或相對于國內相似產品的生產或消費的數量的增長情況, 并以相關的証据予以証明﹛

﹛﹛(2) 受補貼進口產品的价格對國內相似產品价格的影響情況﹛

﹛﹛申請人在申請書的損害部分, 必須說明: 与國內相似產品的价格相比,受補貼的進口產品是否存在大幅度的价格削減,或者補貼進口產品是否大幅度壓低了國內相似產品的价格,或者是否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本可發生的价格增長﹛這一點對于主管机關認定是否存在采取反補貼措施所需的損害, 是非常重要的﹛

﹛﹛(3) 受補貼的進口產品對國內相似產品產業的衝擊程度﹛

﹛﹛申請書還應包括對國內相似產品產業狀況的所有有關經濟因素和指數的評估,包括實際或潛在的變化,如產量﹛銷售﹛市場份額﹛補貼金額的大小﹛利潤﹛生產力﹛投資效益﹛開工率﹛价格資金流動﹛就業﹛工資﹛增長率﹛籌措資本或投資能力及庫存等﹛只有在評估基礎上, 認定國內相似產品產業的上述有關經濟因素和指數總体上產生惡化或呈現惡化趨勢時, 國家反補貼主管机關才能采取包括征收反補貼稅在內的反補貼措施, 維護國內產業的合法權益﹛

﹛2﹛國內產業受損害的類型

﹛﹛盡管上文已經指出, 非法補貼的負面影響包括三种, 即損害; 抵銷或損傷; 嚴重侵害..

﹛﹛(1) 實質損害﹛

﹛﹛确定是否存在實質損害時,應綜合考慮前述各經濟因素﹛

﹛﹛(2)實質損害之威脅﹛

﹛﹛确定一國之補貼是否會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之威脅,應依据事實,而不應僅僅依据宣稱﹛猜測或遙遠的可能性﹛導致補貼將引起損害的情況的變化必須是明顯可預測的,而且是迫在眉睫的﹛在确定是否存在實質損害之威脅時,應在申請書中考慮以下因素:

﹛﹛a)補貼進口產品以极大的增長比例進入中國國內市場,表明進口巨大增長的可能性;

﹛﹛b)出口商有充分的﹛自由處置的﹛迫近的大量的能力,表明當考慮了其他出口市場吸收這些額外的出口量的能力后存在向中國市場大量增加補貼產品的可能性;

﹛﹛c)進口產品是否會對國內价格帶來重大的壓抑或抑制性影響,以及可能會增加進一步進口的需求;

﹛﹛d)被調查產品的庫存情況﹛

﹛﹛申請人如果主張存損害之威脅, 那么必須在綜合考慮上述因素基礎上,能夠得出如下結論:補貼出口產品的增加是十分迫近的,而且除非采取保護性措施,否則將會造成實際的實質性損害﹛否則, 申請人無權實質損害之威脅﹛

﹛﹛(3) 實質阻礙了國內相似產業的建立 如果由于外國政府的補貼行為導致了我國新產業建立過程受到阻礙, 那么, 即使目前尚未有實際損害的証据, 也可以証明法定損害之成立﹛ 擔應該注意的是: (1) 受到外國非法補貼損害的產業必須是尚未建立之產業; (2) 投資人為建立之新興產業, 必須已經采取或正在采取實質性步驟, 而不僅僅是停留在投資之意圖和計划層面上; (3)投資人建立新興產業的過程受到切實的阻礙; (4) 上述阻礙必須是達到實質性之程度﹛

﹛3﹛補貼和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

﹛﹛根据WTO的反補貼立法, 申請人必須証明補貼對國內產業造成了法定之損害,并提供証据表明補貼進口產品和國內產業的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WTO的反補貼協定還規定:反補貼主管机關在調查時還應審查除補貼進口產品以外的﹛同時正在導致國內產業造成損害的任何其他各种已知因素;主管机關不得因這些其他因素造成的損害歸咎于受補貼進口的產品對國內相關產業造成的損害﹛ 在這方面可能有關的其它致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未受補貼的相關產品的進口數量和价格﹛需求的萎縮或消費模式的變化﹛國內外厂商之間的競爭﹛貿易限制措施﹛技術的發展以及出口實績和國內產業的能力等﹛

七﹛保密性材料

﹛如果申請人認為所提供的材料涉及商業秘密,一旦被泄露對申請人或有關當事方會產生嚴重不利影響, 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應予注明,并向主管机關提出對該材料按保密材料處理的要求并說明理由,但應提供一份非保密性材料概要,以使能對所提供的材料有一個合理的了解﹛保密材料未經提供材料的當事方同意不得被泄露﹛

主管机關如認為沒有必要對所提交的材料作保密處理,但提供材料的當事方不愿公開其材料,可對該材料不予考慮;即使主管机關認為有必要對這些材料作保密處理,但提供材料的當事方不能或未能及時提交非保密性概要,亦可對該材料不予考慮﹛

八﹛初步審查

我國反補貼主管机關將對申請書的內容及提供的証据進行初步審查,以确定是否有足夠的証据証明進行調查是正當的﹛如事實証据不充分,或申請書未按要求做成,主管机關可發回要求補充或決定不予立案調查﹛

九﹛公告

如反補貼主管机關認為具備了初步的証据,將在外經貿部文告上公布立案調查的決定﹛反補貼調查立案日期為立案調查通知公布之日﹛

十﹛調查方式

為進行調查,反補貼主管机關將把要求提供的材料通知有利害關系的當事人,并給予充分的机會讓其用書面提出他們認為与該調查有關的全部証据﹛

反補貼主管机關將向有關利害關系方發出調查問卷或通過其他方式進行調查,被調查方應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作出答复﹛同時,反補貼主管机關可以對所有有關方提供的材料進行核查﹛任何一方在法定的時間內拒絕接受或者不提供必要的資料,或者极大地妨礙調查,反補貼主管机關可以在現有的最佳資料的基礎上作出裁定﹛

十一﹛調查期限

根据世界貿易組織﹛補貼与反補貼協議﹛的規定,除特殊情況外,調查應在1年內結束,無論如何不得超過從調查開始之后的18個月﹛中國在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后,應遵守這一規定﹛

*上篇文章: 地區產業的概念
*下篇文章: 什么是保稅倉庫
  其他相關文章
  • 如何辦理對報關單電子數据的修改和刪除?
  • 退運貨物(出境)与直接退運有何區別?
  • 哪些貨物准予辦理直接退運?
  • 哪些貨物不允許(辦理)直接退運?
  • 已出口或進口的貨物如何辦理退運手續?
  • 實際貿易單价比合同備案單价高時,如何進行价格申報?
  • 企業遺失報關單﹛黃單﹛或﹛白單﹛,如何補辦?
  • 海關已簽發証明聯,國稅局在核查系統上查無報關單電子數据,企業應怎么辦?
  • 國稅局查到的報關單電子數据与海關的退稅証明聯內容不一致時怎么辦?
  • 貨樣﹛廣告品是否須領進出口許可証?
  •   海關進出口統計數据
  • 氰化鋅 進出口統計數据/關稅稅率及相關文章查詢
  • 索馬里進出口統計數据
  • 電流進出口統計數据
  • 寄售代銷貿易出口商品統計數据
  • 琿春市進出口統計數据
  • 宁波海關進出口統計數据
  • 海南洋浦經濟技術開發區進出口統計數据
  • 复印机出口海關統計數据
  • 其他初級形狀的聚酯進口海關統計數据
  • 可可及可可制品進出口統計數据
  •   鏈接導航
    免費入住中國進出口企業黃頁
    化工行業進出口化工商品海關編碼歸類
    2006年最新海關關稅稅率稅則,2004年舊版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