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划單列市外經貿委(廳﹛局)﹛商務廳(局),配額許可証事務局,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各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為支持紡織自營出口生產企業(以下簡稱﹛生產企業﹛)擴大出口,2004年將繼續保持對生產企業的紡織品被動配額專項安排﹛2004年度生產企業紡織品被動配額分配方案本著平穩過渡﹛保持穩定的原則,基本參照2003年分配方案确定,現將2004年度分配方案(見附件)下達給你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04年度生產企業配額總量為2004年度各設限國別(美國﹛歐盟﹛加拿大﹛土耳其)可分配額總量的30%﹛
﹛二﹛2004年度生產企業配額類別為2004年度實行招標﹛自主申領管理以外的配額類別﹛
﹛三﹛各地方生產企業配額分配方案以電子方式下達﹛中央管理企業以及長春﹛南京﹛成都的分配方案以書面文件形式下達﹛長春﹛南京﹛成都的分配方案同時以電子方式下達代簽証机關﹛
﹛四﹛請各地外經貿委(廳﹛局)﹛商務廳(局)盡快將本通知及配額分配方案轉發本地區生產企業,并嚴格按分配方案為有關企業簽發紡織品出口許可証﹛
﹛五﹛各地外經貿委(廳﹛局)﹛商務廳(局)應認真貫徹﹛大經貿﹛戰略,將生產企業納入紡織品被動配額統一管理,加強對生產企業配額使用的指導,及時解決生產企業紡織品出口中存在的問題,切實幫助并督促生產企業用足用好配額﹛
﹛六﹛請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匯總各地方生產企業各類別配額數量,為各簽証机關制作并下發參數數据以及各地方分企業的配額數据﹛
﹛特此通知,請遵照執行﹛
﹛附件:2004年度紡織自營出口生產企業紡織品被動配額分配方案表(以電子表格形式下發)
﹛商 務 部
﹛二00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