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國的進出口或轉口﹛轉運商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由吉經濟﹛財政﹛計划和私有化部所屬的間接稅局負責,該局各進出口岸均設有机构,運用電腦聯网管理﹛間接稅局內設稅務處,負責具体執行与間接稅有關的法律法規﹛各种間接稅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 進出口商品均應被征收關稅(吉布提不設單獨關稅,其關稅實際上是指由海關代為收繳的國內消費稅)﹛附加稅或有關直接稅﹛如進口商品來自与吉簽訂了优惠關稅協定的國家和地區,可享受關稅減免﹛
- 進出口商品應被運到設有間接稅局辦公室的地方或間接稅局指定地點﹛只有經海關允許,貨物才能在間接稅局規定的地點和時間裝卸﹛
- 間接稅局允許持有貨物通運保單的進出口商臨時免交關稅,保單持有人保証在規定時間內補納應繳捐稅﹛此類商品包括:將要轉口或進入工業保稅區或存入保稅倉庫的進出口商品;臨時輸出入的商品﹛
- 間接稅局有權扣留假冒偽劣和不符合海關申報程序的進出口商品,開出扣留通知書,對扣壓的商品可沒收充公﹛拍賣或按一定比例分配﹛間接稅局對偷漏稅﹛拒不納稅或走私行為進行獨立調查取証,并向吉法院一審法庭提起上訴﹛
(A)關稅計征制度
吉布提的平均進口關稅率為28%,包括國內消費稅(TIC-5%至40%)﹛進口附加稅(5%)﹛特別附加稅(因商品不同而异);出口無關稅,僅對部分出口商品征收團結稅或營業稅(0至10%)﹛根据1999年財政預算的規定,吉對進口商品的征稅作了一些調整,大致可分為:
- 免征關稅的商品:不以營銷為目的的電影片﹛書刊報紙﹛貨幣等;
- 鮮蔬菜水果﹛可食用植物(包括根﹛莖)等征收5吉郎/公斤;
- 一般生產和生活必需品:糧食作物(大米﹛小麥﹛高粱和玉米等),面粉﹛活動物家禽﹛草木花卉﹛食品工業廢品﹛動物飼料﹛藥品藥劑﹛農用化肥征收5%-10%;
- 肉類(含動物內臟和肉類制成品)﹛海產品及其制成品﹛蛋奶制品﹛蔬菜水果制成品及罐頭食品﹛動植物油﹛紡織品﹛衣服鞋類﹛建筑材料(如木材﹛水泥及用于建筑的礦產品等)和重型机械等征收20%;
- 絕大部分進口商品(包括卡特草﹛礦產品﹛化學和橡膠制品﹛皮革制品﹛紙張﹛輕工產品﹛家具和車輛船舶等)征收33%;
- 貴重金屬和奢侈品(電子電器產品﹛首飾﹛藝術品等)征收40%﹛
吉對如下進口商品除征收國內消費稅和進口附加稅外,還加征特別附加稅﹛特別附加稅最高可達到商品原价值的160%,主要是針對某些品牌的酒類產品﹛另外進口卡特草除繳納上述稅外,還要被征收團結稅和營業稅﹛
吉出口商品中近一半是私人物品或海關沒有計划規類的商品,其次為活牛羊﹛牛羊皮﹛輕紡產品﹛農副產品﹛舊車輛等﹛吉對絕大部分出口商品實施零稅率,僅對煙草﹛酒及含酒精飲料的出口征收10%的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