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關監管制度及通關程序 ﹛(一) 海關監管制度
﹛巴西的海關事務由財政部下屬聯邦稅務總局具体負責,包括海關政策的制定和執行,關稅的征收以及海關監管制度的實施等﹛
﹛根据聯邦稅務總局的海關條例,所有貨物的報關程序均需通過﹛巴西外貿网﹛(SISCOMEX)進行﹛貨物申報單在該网立案之日起即為報關程序的開始,該网正式通知貨物通關授權之日起即為報關程序的結束﹛申請者通過該网可隨時在電腦上查看報關程序的進展情況﹛
﹛巴西海關對報關貨物實行抽檢的方式,即按照綠色﹛黃色﹛紅色三种不同顏色分類處理﹛綠色:即報關貨物可全部免檢,并自動通關;黃色:即僅檢查報關文件,核實后,貨物自動通關;紅色:即報關文件和貨物均需經過檢查后方能通關﹛根据規定,海關應在5個工作日之內提出驗貨結果,驗貨時當事人應在場,貨物若需樣檢,所發生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二) 進口單証
﹛﹛商業發票﹛需5份用英文或葡文填寫的商業發票﹛發票必須由制造商﹛銷售商和中間商分別填寫詳細的有關裝船的情況,并附有英﹛葡兩种文字的產品說明﹛發票還應申明產地和确切的价格﹛出口商可向進口商詢問是否需要出口國商業部門對貨物价格的証明和公証材料﹛巴西海關對于沒有呈報商業發票的行為處以罰款,罰金等同于關稅;若商業發票与報關單不符,罰金將是關稅的1-5%﹛
﹛﹛提單﹛要求有一份正本提單和三份不可轉讓的提貨單﹛一份附于商業發票后﹛所有的提貨單或貨運清單必須用數字和文字注明運費﹛
﹛﹛原產地証﹛一般不需要(因為商業發票上已注明)﹛若需要,則應備有兩份正式的原產地証,并附有公証及其領事認証﹛
﹛﹛衛生許可証明﹛有些貨物如動物及其制品﹛种子和植物等需要衛生証明﹛衛生証明首先必須公証,然后辦領事認証﹛
﹛(三) 海關通關程序
﹛若進口貨物需要進口許可証,進口商一般應在貨物裝船前向巴西發展工商部外貿局(DECEX)提出申請,進口許可証有效期為60天﹛貨物到港后90天內進口商應辦理報關手續,并將進口申報單輸入﹛巴西外貿网﹛進行登記,開始報關程序;同時還需向海關提供裝船單﹛商業發票﹛納稅單据﹛以及原產地証﹛商檢証明和動物檢驗証明等文件﹛申報單按聯邦稅務總局的規定格式填寫﹛
﹛海關收到上述文件后,對申報內容和貨物進行核實,如完全一致,即通過﹛巴西外貿网﹛授權通關,此時進口商方可提貨﹛
﹛(四) 海關其它規定
﹛1﹛有些特殊商品可采取提前報關制,例如:散裝貨物﹛易燃易爆和有輻射的危險貨物﹛活畜﹛植物以及新鮮水果等易損貨物﹛印刷用紙張﹛政府部門進口的貨物﹛陸路﹛河﹛湖運輸的貨物等﹛
﹛2﹛海關在抽檢時,若發現有低報价嫌疑,在核實貨值之前,進口商需在巴西銀行存入一筆保証金,數量相當于參考价貨值与發票值的差額﹛若証實為低報价,該保証金則被沒收﹛
﹛(五) 向巴西出口水產品企業辦理注冊手續須知
﹛出口企業必須提供下列文件:
﹛1 企業商號;
﹛2 所在國衛生部門的企業登記號;
﹛3 企業的詳細地址;
﹛4 出口產品名稱﹛
﹛上述文件應通過外交途徑轉交給巴西外交部基本產品管理處和農業部動物檢疫局(DIPOA)﹛動物檢疫局收到上述文件后,將盡快通知有關進口口岸的檢疫部門,以便辦理進口手續﹛此外,出口商應出示產品的國際檢疫証明,并且該產品應符合巴西有關水產品技術和衛生檢疫條件的規定﹛
二﹛保稅倉庫
﹛巴西海關保稅倉庫是經財政部聯邦稅務總局批准,在當地稅務机构的監督下,寄放進出口商品的倉庫﹛在巴西各大城市和重點港口均設有﹛經允許寄放在海關保稅倉庫的商品,暫免交進口稅﹛工業產品稅﹛商品流通服務稅等﹛但在進入巴西國內市場前,進口商必須辦妥進口手續,繳納各种稅金﹛在保稅倉庫存放貨物的倉儲費(按月計)約為貨物价值的4%左右,倉儲費可在提貨前一次付清﹛
﹛海關保稅倉庫允許寄放以臨時的﹛直接的和間接的方式所進口的商品﹛臨時進口商品指到巴西中轉再出口的商品;直接進口商品指用戶自己進口供今后使用的商品,可以避免積壓資金,又保証貨源的供應﹛允許這种方式寄放的商品約500种,如化工原料﹛礦產品﹛五金產品﹛儀器﹛零配件﹛軸承﹛鏈條﹛水泵﹛電動机﹛顯微鏡和其他机電產品﹛這些商品的現行平均關稅一般在15%左右;間接進口商品,即寄售的商品﹛具体做法是:出口商在發貨前,指定巴西某家公司為受托人,給他提供一份准備寄放在海關倉庫的商品清單,附上各种商品的稅則號﹛數量﹛規格﹛產品的商業名稱﹛單价﹛總值﹛產地和來源﹛厂家和寄售商的名稱﹛地址﹛寄放商品的單位等情況,提供形式發票,注明﹛寄去的商品用作寄售,暫不結外匯,期限為XX天﹛﹛另外,還要提供一份寄售商品的銷售計划﹛受托人持這些文件向巴西銀行外貿局申請批准﹛出口商在得到受托人發出的獲准通知后,方能裝船發運﹛貨到后,應立即寄放在預先指定的倉庫內﹛
﹛凡巴西允許進口的商品原則上都可以這种方式寄放在海關保稅倉庫,但對工業原料﹛中間產品﹛机器零配件﹛机械設備等优先提供便利﹛巴西聯邦稅務局對以間接方式即寄售方式寄放在海關保稅倉庫的進口商品還作如下規定:a)貨物必須由懸挂巴西旗的船裝運﹛如遇困難,須事先征得巴西國家商船總局的認可;b)海運貨物必須在巴西投保;c)寄放時間為一年,期滿后可以申請延長一年﹛如果二年后商品仍未賣出,必須運回產地國或轉運第三國;d)進口商憑巴西銀行外貿局發的進口許可証納稅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