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守法企業貨物進出境,內地海關与香港海關就互認關鎖和查驗信息達成共識:經一方海關查驗后确認載貨清單申報品名与實際貨物品名相符,施加綠色關鎖,對方海關一般不再進行查驗﹛具体工作將于2004年起分階段實施﹛﹛在29日于國務院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海關總署副署長龔正說,目前,由于內地和香港海關查驗﹛風險評估的標准尚未統一,將分階段實現互認關鎖和共享查驗信息﹛2004年1月1日起,實施新的載貨清單后,香港海關將對載貨清單申報為煙﹛酒的貨物查驗后,施加綠色關鎖,承運人提供香港海關查驗報告后,內地海關一般不再進行查驗﹛內地海關也將在2004年,啟用綠色關鎖,屆時香港海關予以同等通關便利﹛
﹛龔正說,互認關鎖和查驗信息共享后,企業可以免于重复查驗,提高企業通關效率;一方海關查驗的貨物,另一方海關一般不需要重复查驗,避免了海關資源的重复使用﹛同時,互認關鎖和查驗信息共享是目前國際上先進的通關管理方式,內地海關首次在不同地區的關境間實施,是在創新監管方式上邁出的關鍵一步,為將來与澳門和其他周邊國家﹛地區海關的行政互助提供了重要示范和探索﹛
﹛据了解,內地﹛香港海關的行政互助交往活動起源于1982年;1998年,雙方簽署了﹛香港海關与海關總署關于加強雙方合作的備忘錄﹛;2000年3月,海關總署与香港海關正式簽署了﹛海關總署与香港海關合作互助安排﹛;2003年6月29日,隨著﹛內地与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簽署,內地与香港的經濟合作更廣闊﹛更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