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199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凡是出口符合出口退(免)稅政策的貨物,在貨物報關出口時必須向海關申請辦理出口退稅專用報關單﹛對1999年1月1日起報關出口的貨物未取得出口退稅專用報關單的,國稅机關將對其按章征稅并不予辦理退稅或﹛免﹛抵﹛退﹛稅﹛
﹛﹛但是,如果1994年1月1日以后批准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在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報關出口的貨物未取得出口退稅專用報關單的,經省國家稅務局請示國家稅務總局同意,可憑出口貨物普通報關單原件等憑証辦理﹛先征后退﹛稅﹛對沒有報關單原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可向原出口地海關出具主管其出口退稅的地(市)國稅局簽發的﹛關于申請出具(補辦報關單)証明的報告,﹛辦理補簽出口退稅專用報關單手續﹛否則,稅務机關將對出口貨物按章征稅并不予辦理退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