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稅率﹛﹛在進口商之間不分配配額﹛可以在配額內稅率或低于配額內稅率的基礎上無限制的進口﹛﹛﹛先來先服務﹛﹛在進口商之間不分配配額﹛在配額用完之前,可以按配額內稅率進口;配額之外的進口自動應用高關稅﹛根据進口商品的特性确定不同的等級及所應用的稅率
﹛﹛即要即發的許可証﹛﹛在進口商之間分配配額,或在實際進口發生之前根据進口國要求的數量發放許可証﹛這包括兩种方法:建立在先來先服務基礎上的許可証制度;當進口需求超過可得到的數量時,按比例減少許可証要求
﹛﹛拍賣﹛﹛在進口國之間分配配額,或通過拍賣或投標競爭的方式發放許可証
﹛﹛歷史性原則﹛﹛在進口國之間分配配額,或發放許可証,主要考慮該种產品的先前的進口國
﹛﹛國營貿易企業的進口﹛﹛進口配額完全或主要分配給進口(或由中間商直接控制的進口)該种產品的國營貿易企業
﹛﹛生產者集團或聯合体﹛﹛進口配額完全或主要分配給進口(或由中間商直接控制的進口)該种產品的生產者集團或聯合体
﹛﹛其它﹛﹛沒有明确包括在以上的任何一類的管理方法
﹛﹛混合的分配方法﹛﹛沒有一种占絕對地位的方法,而是包括以上所列的兩种以上的方法
﹛﹛沒有特別注明﹛﹛沒有規定管理配額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