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單位不以營利為目的,在合理數量范圍內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直接用于科學研究或者教學的用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科教用品免稅范圍如下:
﹛1. 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用的分析﹛測量﹛檢查﹛計量﹛觀測﹛發生信號的儀器﹛儀表及其附件;
﹛2. 為科學研究和教學提供必要條件的實驗室設備(不包括中試設備,所謂"中試",一般是指試生產);
﹛3. 計算机工作站,小型﹛中型﹛大型計算机和可編程序控制器;
﹛4. 依照科教用品免稅規定已免稅進口的儀器﹛儀表和設備,在海關監管期內,需要維修﹛改進﹛擴充功能而單獨進口的專用零部件及配件,金額不得超過整机价值的10%;
﹛5. 各种載体形式的圖書﹛報刊﹛講稿﹛計算机軟件;
﹛6. 標本﹛模型;
﹛7. 教學用幻燈片;
﹛8. 化學﹛生化和醫療實驗用材料;
﹛9. 實驗用動物;
﹛10. 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用的醫療儀器及其附件(僅限于醫藥類院校﹛專業和醫藥類科學研究机构);
﹛11. 优良品种植物及种子(僅限于農林類院校﹛專業和農林類科學研究机构);
﹛12. 專業級樂器和音像資料(僅限于藝術類院校﹛專業和藝術類科學研究机构);
﹛13. 特殊需要的体育器材(僅限于体育類院校﹛專業和体育類科學研究机构);
﹛14. 教練飛机(僅限于飛行類院校);
﹛15. 教學實驗船舶所用關鍵設備(僅限于航運類院校);
﹛16. 科學研究用的非汽油﹛柴油動力樣車(僅限于院校的汽車專業)﹛
﹛以上科教用品免稅,必須首先到海關辦理審批手續﹛審批通過后,海關向企業簽發﹛征免稅証明﹛,企業在通關環節憑﹛征免稅証明﹛辦理免稅驗放手續﹛